(6)有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须出具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没有要求的不用提供。
(7)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表同版)。
(8)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9)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选聘领导小组现场对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现场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面试
专任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和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每组评委7人,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员。为确保选聘质量,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拟聘人员确定后,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面试工作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方网站,了解最新选聘工作安排。
(四)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原“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具有相应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承德市户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组成专家组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聘用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对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情况,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