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具体的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2.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任一项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任一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何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A类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B类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