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上报院党委会议研究批准后,按规定在本院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录用的,公示结束后,正式录用。
如果录用岗位中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院党委会同意后,可以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也可以将空缺名额调整到其它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本招聘方案由院人资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5890735(院人资部)
监督电话:0551-63356605 (院纪检监察)
附件下载: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
招聘条件
原标题:•2023年省特检院编制外检验师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