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或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 请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 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4. 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父母户口报考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以配偶户口报考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7. 报考限面向2008年-2021年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的,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通知书》及《士官转业证》。
8. 考生承诺书(附件4);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时间要求提供资格审核资料的,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形式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
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