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无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六、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政府雇员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