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由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其他聘用制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开展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听信不实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西充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西充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x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1日